競爭取代管制;最後一哩將促中華電以成本價出租。
2006-6-5/ 陳俊光/ 撰文
為使固網及有線電視經營環境合理化,促進數位匯流效能競爭,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 ( NCC )將公告「 最後一哩 」為瓶頸設施,要求 中華電信 以成本價租給其他固網業者使用,此外,將開放有線電視系統跨區經營,並允許數位電視平台、固網業者跨業經營有線電視,以市場競爭取代過去管制政策。
第二類電信ISP業者互連機制上,目前網路交換中心缺乏整體監督與管理機制,NCC將訂定及落實台灣網際網路交換中心( TWIX )的監督辦法,如果頻寬、品質還是不能達到一定水準,不排除規劃成立另外一個網路交換中心。
NCC主委蘇永欽表示,NCC經過二個多月,邀請業者聽取建言,內部開了多次會議,完成了今年的施政計畫,聽取各業者建言後,提出95年度施政計畫報告。在外國業者關切海纜電路業的部分,NCC決定,我國目前對海纜固網業者的規定,屢成外國業者的質疑,已經成我國貿易夥伴關切注的貿易障礙之一,為了避免因過去的規定不具彈性,將從96年起開放每季受理固網業務執照申請,並從九十七年起,改為隨時受理。
NCC也訂定出放寬市場時間表,NCC表示,希望藉由95年解除申請經營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之5Gbps全電路頻寬容量限制,96年全面檢討固網進入市場的條件,97年修改法規,放寬受理時間與進入市場條件,促進新一波投資,讓更多業者互相競爭,帶動電信相關產業發展。
對於國內固網業者,最關切的「最後一哩」問題,用戶迴路方面,目前中華電信租給民營固網的用戶迴路,有效期為二年,但用戶迴路連接到市內電話使用到中華電信線路部分,必須另外向中華電信租用,民營固網業者認為中華電信要價過高,因此,NCC委員劉孔中指出,NCC也將召開聽證會後,公告其為瓶頸設施,要求中華電信依據成本計價租用給業者。
「最後一哩」在道路使用成本方面,劉孔中指出,民營固網業者路權成本,幾乎是其他公共事業的十倍,因此,將要求交通部、相關縣市政府,調降固網業者的道路使用費,協助固網業者取得路權。
關於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,NCC回應五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建議(MSO)對於中華電信MOD跨區經營的高度不滿。NCC指出,在黨政軍退出媒體部分,包括中華電信、台視、東森等三家業者,必須限期改善。
為了促進有線電視市場合理經營,現行分51區的方式,實際上只有47區有業者經營,其中有31區為一區一家,形成獨占。劉孔中強調,未來將允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跨區經營,同時開放不同平台競爭及加強獨占管制為手段,將允許「數位無線平台及固網業者跨業經營有線電視業務」。
此外,對於第一類電信事業網路互聯與機房共置,94年曾協商無法達成協議,經過固網業者向電信總局申請裁決,電信總局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導向及公平合理原則,與固網業者共置機房,因此,劉孔中指出,今年內將會要求中華電信完成十二個機房共置。
第二類電信方面,劉幼琍表示,NCC將訂定及落實台灣網際網路交換中心(TWIX)的監督辦法,如果ISP業者的頻寬、品質還是不能達到一定水準,不排除規劃成立另外一個網路交換中心。
在網路電話部分,劉幼琍也指出,將會依照立法院決議,協助民間業者建立第三公正單位的「網路電話互連互通交換中心」,督導與協助網路電話業者達成檢調單位的監聽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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